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南站片区枢纽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明发改投资[2015]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台江片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南站片区枢纽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地上的建筑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为:9731.92m2;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80607.25m2;总建筑面积:90339.17m2,总投资约380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三明南站片区枢纽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仅施工穿墙部分预留孔洞和预埋管道)、消防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施工图纸以图审中心审核的最终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957512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包含节假日),节点工期: 1、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地下停车场桩基部分(标高至±0.00),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地下停车场主体结构部分;2、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枢纽配套用房桩基部分(标高至±0.00),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枢纽配套用房主体结构部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本企业的员工,且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注: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按闽建筑【2015】23号文规定):
3.4.1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查询地点: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 。)
3.4.2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房建类)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房建类)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
3.4.3 对参与信用综合评价,但尚未首次承接工程项目(即评价系统没有企业的合同履约行为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数据)的投标人,其合同履约分、质安文明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相应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房建类)确定。
3.4.4 对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结束合同履约行为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且没有新的工程项目参与评价的投标人,其合同履约分、质安文明分仍延续使用该投标人在结束评价时相应行为的季度平均分(房建类),直至重新开始评价为止。
3.4.5 已公布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具溯及效力,即“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标项目中使用”。
3.4.6 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房屋建筑类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2】77号。
4.2. 凡有意购买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 年10月 2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12 时0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
4.3.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
4.5. 招标图纸另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提前三天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预定图纸,做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联系方式详后。
4.6. 投标人获取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需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出)或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等方式;
6.4.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月 22日 09 时 30 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行政监督部门、市交易中心、招标人会同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8.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若中标人未提供或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以及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乾龙新村348幢三楼;
电话:0598-7992822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8-8286980;
联系人:严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 。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598-895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