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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国道324至角江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11-03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国道324至角江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国道324至角江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6]40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国道324至角江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国道324至角江路);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中闽大道起于国道324,路线向南延伸,止于角江路,道路全长约2.37km,红线宽度50m,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绿化、交通及附属设施等市政配套工程。
    2.4.投资总额:工程总投资约24656.75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2107.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安全预评价)、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量及工程断面测量、道路工程相关检测、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注:本工程若分阶段实施,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须无条件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若遇工程规模调整或政策性文件要求修改或甩项等情况,招标人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5.2招标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国道324至角江路)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绿化、交通及附属设施等市政配套工程等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预评价)编制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的各专业工程。
    2.6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①勘察阶段:地质勘探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勘察报告书15份(含完整电子文档)。
②方案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联审会后3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文件20份;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方案设计文件10份(含完整电子文档,CAD应为可编辑版)。
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预评价):方案设计审批通过3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文件(含安全预评价)6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预评价)提交审查通过后提交正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文件(含安全预评价)6份。
④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10份,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通过后的正式初步设�莆募�和概算15份(含完整电子文档,CAD应为可编辑版)。
    ⑤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3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10份,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15份(含完整电子文档,CAD应为可编辑版)。
⑥后续服务: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等后续服务工作并配合审计止。
设计周期含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安全预评价)、初勘、详勘及测量工程。若有权部门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送审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或7个日历天内完成。
2.7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设部163号令、市
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
    备注: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进行任职,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单位派出;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联合体勘察方公司进行注册,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勘察方派出。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4日至2016118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资料的下载。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材料请至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按(财政审核后的实际实施建安预算审核价-暂列金)×勘察设计费率(大写)百分之壹点捌捌(小写)1.88 %计取,按固定费率包干。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纳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122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不接受保函)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4234 6199 4068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角美支行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注明“中闽大道(国道324至角江路)勘设保证金”字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开标时不予受理现金缴纳保证金。
③为了及时、方便将保证金退还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供内容为“收到工程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的财务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及时提供上述资料,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保证金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25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2016125830分前。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4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费用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
联系人:小宋     
联系电话: 0596-6766603,传真:0596-6766602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
联系人:小张、小蔡     
联系电话:0596-2953268,传真:0596-2993268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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