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塘炮后街棚改安置房及学校建设项目,已由开发改发[2016] 367、390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清水塘炮后街棚改安置房及学校建设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八一路与清水塘路交叉口西北角,由2栋33~34层住宅及3层地下室、配套用房、1栋5层综合楼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组成,建筑总面积103369.78�O(地下室47408.54�O),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9600万元。 3.标段划分:(以1/D-11轴交D-P轴划分为2个标) 监理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2栋高层住宅及相应地下室土建、安装、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建筑面积93604�O,工程投资估算25800万元。监理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1栋综合楼及对应地下室土建、安装、地下室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建筑面积9765.74�O,工程投资估算3800万元。 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一标800日历天、二标2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整体合格 6.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全过程监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标段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二标段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4、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一标段至少总监 1人,专监 1人,监理员 2人;二标段至少总监 1人,专监 1人,监理员 1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6、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7、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9、拟任本次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11月1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6年11月15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元)二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3、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八、本项目行政监督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831-84898622 8489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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