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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武夷山市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2017-01-03 来源:福建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武夷山市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福银复[2016]9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武夷山市支行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武夷山市支行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武夷山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人民币 1938816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38816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在投标文件中需附上上季度(2016年第三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6 12  月30  日8 时00分起至201 7 1 8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书的电子文本)每份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如需要图纸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为9.00%-11.99%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 :00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银行保证金保函 ,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 闽顺南招字【2016】第033号

  注:(1)为响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闽建筑[2014]33号)要求,本工程允许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度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下称“龙头企业”) 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符合“闽建筑[2014]33号文”相关规定且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否则按废标处理。(2)南平市建筑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适用闽建筑[2015]29号文,本项目适用(国发办{2016}4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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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 7 1  月 24 9 0 0分 ,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报名号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回单(原件)或银行保函回单 到场核验登记。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 )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gcjy.npzbtb.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武夷山市支行

  地址:武夷山市   ,邮编:354300

  电话:1330599499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56号6楼 ,邮编:353000

  电话:13305993661 ,传真:0599-8611897

  联系人:小秦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4091  5838  8194

  备注: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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