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海事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桂发改投资[2011]79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海海事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北海市海城区上海路以东、浙江路以北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4502.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561.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41.29平方米,主要建设审判楼和执行服务楼,配套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37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84.87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328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328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招标范围: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总平道路、总平给排水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z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z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项目班子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关于印发〈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北建施〔2015〕5号)规定的最低配置标准。
3.2诚信要求: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的黑名单中。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以开标记录表为准,专职投标员不得兼任总监理工程)。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交易服务单位
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海海事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9号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楼
邮 编: 536000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 徐文 联 系 人: 魏飘飘
电 话:0779-3239009 电 话:0771-2863138
传 真:0779-3238818 传 真:0771-2863138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