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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城北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017-03-09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溆浦县城北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溆浦县城北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溆发改投资[2016]53号、溆发改投资[2016]46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为公开招商招标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投资人,工程不再另行招投标,建设资金由投资承建单位负责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溆浦县城北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溆浦县

2.3  投资规模:溆浦县城北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4785亿元。(最终价格以财政评审为准).

2.4  建设工期: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华盛鲁、内环线(学校段)必须在2017731日完工,内环线(学校至迎宾西路段)及劳动路区域排涝工程建设工期为1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工程选址位于溆浦县城北学校周边的五条道路,总用地面积67567平方米。分别是:内环线、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华盛路、劳动路。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电力、人行道及绿化、劳动路区域排涝等市政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为准。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亿元(含1亿元)以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为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能力,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并提供其公司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仅限由一家银行开具)。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近三年没有重大诉讼及违法记录,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4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和驻湘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按要求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6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与桥梁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执行,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至少10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人、安全员 3人、质量员 2人,后续工程根据项目进度按规定增配,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2个月的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原件(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供报名现场查验,如无法查实,报名不予以受理)。

3.8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9投标人具有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及以上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网上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如查询不实或查询不到,报名不予以受理。

 4. 资格审查方式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以单个标段为准),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I,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

7.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39日至20173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云集路新时代广场南栋1511室提交报名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委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联系,获取项目基础资料与信誉保证金支付方式,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包括融资相关工作),在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均可对投标人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有不符合项目投资建设条件的,其报名可能被拒绝;

7.2报名的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仅限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清晰的彩色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近十二个月四险缴纳证明(原件)

8)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有效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9)诚信承诺书。

10)银行开户许可证。

11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仅限由一家银行开具),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及以上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12)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规定执上述原件报名(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

8. 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8.2 开标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86074584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云集路新时代广场南栋1511

联 系 人:袁先生

    话:138748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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