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化县职业中专学校(西校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由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2017]74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招标人为 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实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职业中专学校(西校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新化县上梅镇坪山垅社区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0380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2栋,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实训楼2栋,建筑面积10900 平方米;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2729平方米(含地下层3769 平方米);学生宿舍3栋,建筑面积19980平方米;学生食堂一栋,建筑面积5271 平方米;生活及附属用房11000 平方米;标准田径场一个及看台(含雨棚)、篮排球场等;新校门及围墙建设;跨新园路人行天桥;校园内和新校门口外广场铺设及绿化、亮化、校园道路硬化、油砂铺设及雨污管道建设;教学、实习实训、办公设备设施、校园广播和监控系统、二次装修设计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930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 日历天。期中:
2.4.1勘察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
(1)项目方案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外业进场后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项目方案设计,进场后 20 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详细勘察报告》;
(2)勘察设计周期:项目方案获业主认可后 35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后 5 日内完成补充;
(3)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包括整个施工期),缺陷责任期二年。服务要求具体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要求。
2.4.2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2.5.2设计:应符合可研要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5.3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8招标范围:
2.8.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
2.8.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安置区内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硬化、电气、消防等)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8.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9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
3.2.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 壹级 建筑师资格和 高级 工程师,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5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 中专 及以上学历证书;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每个标段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6年9月-2017年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个人查询明细清单)】,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8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10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的);
3.11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6年 3 月 17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
3.12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承担过一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学校业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O的学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管备案)或合同原件 (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 万元。
5.2、交纳时间: 2017年 4 月 12 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下同)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 2017年 3 月 17 日起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4 月 13 日09时30 分,地点: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 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电话: 0738—3218216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化县梅苑南路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139738852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梅苑北路盐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13347311991 1890738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