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会展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会展中心项目,已由格发改[2017]7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及引入社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及引入社会资金占100%,招标人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113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会展中心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2214.9平方米。其中:会展中心建筑面积为10214.9平方米,附属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室外绿地建设、道路地坪、供水、供电、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节能评估、概算编制等所有前期相关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供货、安装调试及施工图所有内容,验收合格后达国家相关标准,交付招标人使用。
本工程计划2017年4月28日开工,2017年12月30日竣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规模以上EPC总承包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尧
联系电话:0979-842289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B座11605室
邮 编:810001
联系人:张学军
电 话:0971-8246970 13369656567
传 真:0971-8246970
开户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账 号:147000047569400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