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项目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救兵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
2、项目名称:抚顺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项目
3、计划投资:1298.17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新建办公楼及车库等
6、建设地点: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
7、工程质量:合格
8、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2017年4月26日-2017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188天)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
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并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相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依据辽住建(2106)1号文件的要求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承揽项目信息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应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
7、本项目原件验审具体要求:时间、地点、持企业有效证件及相关人员、材料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17:00时前在网上报名(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报名)。
四、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网上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其中代理公司收取500元,软件平台提供商收取1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4月 14日下午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救兵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抚顺县救兵镇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13342128886
招标代理人: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1-3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941331922
2017年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