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项目监理建设项目招标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1、建设单位:救兵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
2、工程名称:抚顺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项目监理
3、工程规模:4329平方米抚顺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监理
4、总投资额: 1298.17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土建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7、建设地点: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
8、质量要求:合格
9、开竣工时间: 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188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并且具有市政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于开标前同授权委托书一并交相关部门审核)。
(2)、投标人应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
(3)、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依据辽住建(2106)1号文件的要求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承揽项目信息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原件验审具体要求:时间、地点、持企业有效证件及相关人员、材料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17:00时前在网上报名(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及原件验审通过后,请于2017年3月25日至2015年 3月31日,按照相关程序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下午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抚顺市政府东侧行政办公大厅)。
七、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救兵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抚顺县救兵镇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13342128886
招标代理人: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1-3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4-52633456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