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④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送审表》;⑤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原件,未能全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2)赣州市外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 (4)银行保函或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5)投标人的《投标单位企业概况表》;(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7)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8)本工程委托代理人由拟派的建造师担任,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选择的注册建造师应与投标时用的注册建造师一致;如果不一致,在开标前及时对应修改(备注: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014年5月09日发布的《关于房建和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相关事宜说明》要求执行),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9)开标现场,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密封完好的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简易纸质投标文件一份,资格标文本中材料证书为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取消投标资格。(10)本工程拟任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1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资格标(含电子版)和详细的商务标预算一正四副(含电子版)给招标人。(12)本工程招标报名资料费为600元,在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13)本项目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5) 监督单位:石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797-718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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