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泽州县高都镇保福村11#-14#住宅楼工程已由泽州县住建局以晋建招字[2017]第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高都镇保福村村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保福村,建筑面积约23676.49m2。建筑层数:地上六层,地下一层(设有阁楼)。结构类型:砖混结构。总投资约319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建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规费核准证书、(5)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7)项目班子成员岗位(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造价人员)证书、(8)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9)公告发布后泽州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查公司、法人、项目经理)等有关证件资料。
5.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4报名时,建造师须提供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下载凭证。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6.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在开标之日进行,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州县高都镇保福村村委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111167396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宏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56―3036662
电子信箱:gpzb65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