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潘中心学校等三所学校操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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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房产基建办公室的委托,为 大潘中心学校等三所学校操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大潘中心学校等三所学校操场改造工程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房产基建办公室 | ||||
3、建设地点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潘镇 | ||||
4、工程规模 | 大潘中心学校、彰驿中心小学、马贝小学三所学校操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为土方、基础、硬覆盖、塑胶及人造草面层、篮排球场地、彩砖、升旗台、道路边石等,改造总面积约21500平方米。 | ||||
5、总投资 | 722.92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大潘中心学校等三所学校操场改造工程 | ||||
8、招标内容 | 施工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17-05-01--2017-08-30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722.92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14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大潘中心学校等三所学校操场改造工程标段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资质。 2、大潘中心学校等三所学校操场改造工程标段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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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3-29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4-05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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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03-29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7-04-05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5、招标文件售价 | 600元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4-18 09:3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房产基建办公室 |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齐贤南街37号 | 邮编 | 110000 | ||
联系人 | 代军 |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 邮编 | |||
开户行 | 电话 | 024-22853199 | |||
账号 | 联系人 | 王丽伟 | |||
传真电话 | 024―22853199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