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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及荆溪片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监理

2017-03-30 来源:四川建设网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及荆溪片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及荆溪片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南发改投资[2013] 286号、川人防办[2015]16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均来自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南充市人防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14]58号、南发改审批[2016]49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政府新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部新城片区,系单体独栋建筑,建筑高度为31.2m,建筑总面积为28667m2,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荆溪片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位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负一层,为附建式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7187m2;第二部分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筑面积为面积21480m2

2.3.建设总工期:72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及荆溪片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工程主体、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和调试及其室外配套部分(主要包括绿化、铺装、景观、照明工程等)监理标段,包括施工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5.本次招标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甲级资质的四川省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需提供在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备案证明,具有乙级和丙级资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是四川省内的企业),投标人2014年以来已完成或在建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体建筑面积在2.8万平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公共建筑(其中含地下人防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便专家评标时有效甑别)〕,四川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4 1 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4 11 00 00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4 27 9 30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大楼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  南充市万年东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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