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鄞州人民医院综合保障用房装修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6]31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舟孟北路58号,鄞州人民医院西北侧(原鄞州区姜山供销社办公楼内)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40㎡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452(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307.7522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信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4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电子评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87017325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