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编号2017-4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东丰县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丰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JLJYZB20170403
2.3工程地点:东丰县地方税务局院内
2.4招标范围: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总工期57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房建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入吉企业: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2208号东勘实业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各标段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地方税务局
地 址:东丰县药业大街3525号
邮 编:136200 .
联系人:孙晓明 .
电 话:0437-5067121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邮 编:136200
联 系 人:张 丽
电 话:0437-3290319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