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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口镇消防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郝纯路口至佳昊化工段)施工

2017-05-23 来源:山东东营市政府采购网

史口镇消防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郝纯路口至佳昊化工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史口镇消防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郝纯路口至佳昊化工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7-6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工程规模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施工一个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58225.32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23日起至2017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301室)。

3.方式: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和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已报名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变更。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6年1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1日08:30时至2017年6月21日09 :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区史口生态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

邮编:257000

联系人:鄂主任

电话:13506360850

电子邮件: skzfzb@163.com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邮编:257000

联系人:李先生 李女士

电话:0546-8270152   8270051

电子邮件:dyq8270152@126.com

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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