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为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用电工程;
2、建设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建设地点:桓仁县桓仁镇长江大街;
4、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7月30日;
5、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6、招标范围:变电箱制作与安装、电缆线路配电站工程、配电井土建工程施工等;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单位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辽宁本溪分行桓仁县支行
行号:102225200487
账号:0706003129264052011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4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26日;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10: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来永利 电话:024-4887180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邮编:117022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联系人:封铭 电话:024-43210676
传真: 024-43210676 邮箱:1943542802@qq.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