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嵩江6#地块质量检测大楼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4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956.5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588.92平方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8922.82(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约57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安排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地下室围护工程(含围护桩)、地下室工程(含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防排烟)、检测大楼工程(含土建、给排水、消防水、电气、消防电、防排烟)、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泵系统、雨水收集系统、门卫及附属用房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总工期57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出具申请人在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连续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其它要求:
(1)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 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 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4)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5)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6) 拟派项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8)其它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近7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申请人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7年5月31日
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和IC卡;
■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函》;
■企业提供项目经理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承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注:1、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查询申请函》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 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陈静
电话:0574-830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