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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校园附属工程

2017-06-12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校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仟羽【漳】招(施)字[2017]第0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校园附属工程已由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1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芗城区胜利西路421号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校内(规划部门红
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968.18万元;占地面积约19823.82平方米,包括场地硬化,绿化,球场,运动场(主要由一个200米塑胶面是运动场,两个篮球场,一个排球场,两个羽毛球场,七个乒乓球场,一个沙坑组成),官网综合,大门值班室(总建筑面积33.6平方米),围墙,挡土墙,停车棚(13跨6米膜结构)等(具体规模以规划、土地部门红线部门红线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校园附属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直接作为最高控制价,即7203230元含暂列金33万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②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拍照并核验通过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 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ƒ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④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  9日至2017
 6  13 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至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0.00 %-11.99%(含10.00%,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 6 29  17:00 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小写:1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名: 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
开户银行:工行芗城支行
   号: 1409020329264008968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6  30  8:30。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 6  30 8:30 时。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等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实验中学;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21号  
联系人:梁老师        话:0596-7053153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4楼
联系人:小方        联系电话:0596-2039099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0596-2053127、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0596-2022627 、芗城区城乡和规划建设局0596-293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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