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12所警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抚顺市顺城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2、工程名称:顺城区12所警用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抚顺市顺城区;
4、计划投资:179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外立面改造、室内大白粉刷、更换节能灯具、卫生间改造、暖气改造、室内吊顶、外排管线、屋面防水等工程施工;
8、计划工期:2017年7月30日至2017年8月30日;
9、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49万:便衣刑侦中队,治安管理三大队,新华派出所,将军派出所,河北派出所。二标段66万元:会元派出所,长春派出所,黄旗治安派出所,河东派出所,抚顺城派出所,顺城区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三标段51万元:葛布派出所。)
10、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九千元(人民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下午16时前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投箱报名。报名投递材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无犯罪档案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材料封面(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代理公司)。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到招标人处进行原件复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招标人:抚顺市顺城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薛英明 联系电话:024-57503019
招标代理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联系人:冯程程 联系电话:024-56622560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