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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多功能教学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2017-07-24 来源:广西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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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工程名称: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多功能教学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中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88276270.00元
项目经理姓名: 常金贵
中标工期: 540日历天
详细信息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多功能教学实训楼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勘察、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内普通装修工程等);(3)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鼎策ZB-2017-094
工程名称: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多功能教学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详细工程地点: 来宾市铁北路966号
工程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
建设单位: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招标分类: 其它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单位电话: 15577116343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7/5/31 9: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6/27 10:00:00
发布单位: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信息介绍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多功能教学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多功能教学实训楼项目 已由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发改投资【2016106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来宾市铁北路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7000�O,其中地上六层28000�O,地下9000�O。

合同估算价: 8891.3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120日历天)、采购工期(含在施工工期内)、施工工期(390日历天)、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30日历天)等为 54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 8 月至201911月。

招标范围: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多功能教学实训楼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勘察、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内普通装修工程等);(3)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注:本项目招标中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标文件,只作为中标依据,最终以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方案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z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z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施工企业拟派往人员)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设计方拟派往人员)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中级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设计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3.6201641至今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因企业资质申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不得报名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有上述行为的企业报名,一经查出,其报名及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index.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为2017 5 31 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6  27   10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7.1设计费支付方式

7.1.1设计费计费方式及设计包含内容

本项目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收费标准的65%计价(设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费含配合施工服务及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所有设计文件均须达到满足工程报建的深度)。

7.1.2设计费进度款方式

承包人完成方案设计并经评审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暂定设计费的20%;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将经审图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共需12套完整施工图)交至发包人,二十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款项至暂定设计费的70%;经相关工程造价审核部门审定本项目预算控制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款项至设计费的85%(此阶段设计费以审定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本项目结算审核完毕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100%(此阶段设计费以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

7.2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

7.2.1建安工程费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工程(含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项目结算审核完毕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无息)。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返还,

7.2.2承包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申请每期工程进度款前,必须先支付该期农民工工资。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包人在承包人兑现农民工工资前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承包人处以拖欠农民工工资10%的罚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index.aspx(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0772-4238721               

11. 联系方式

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址:来宾市铁北路966                       址: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园小区一区21

401

人:吴工                                  人:刘工                                

    话:18077222118                              话:15577116343                       

    2017   5    31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桂ICP备11003315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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