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委托,对省人大办公楼部分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人大办公楼部分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招标单位: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
4.资金来源:省本级投资;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
6.招标范围:省人大办公楼部分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7.工程规模:
(1)主楼悬挑部分楼板外饰面修缮工程。拆除主楼九层东、西侧悬挑部位楼板的铝塑板外饰面至基层,锚固憎水岩棉保温层,贴复合耐碱玻纤网格布,涂刷聚合物抗裂砂浆和真石漆外墙涂料,修复面积
(2)副楼外墙修缮工程。铲除副楼东、东南面的外墙面至基层,锚固憎水岩棉保温层,及整体拆除,新增岩棉保温,贴复合耐碱玻纤格布,涂刷聚合物抗裂砂浆和真石漆外墙涂料,修复面积
(3)其他。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00元);
10.投资估算:5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
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发售地点: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楼1207房间);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楼1208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
联系人:杨德庆
电 话:024-8668128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楼1207房间
邮 编:110014
开户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 号:21001370008052515743
联系人:付强
电 话: 024-31679591-8892
传 真:024-31679597
邮 箱: jsz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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