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493 建筑工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总指挥部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总指挥部》项目备案证明,辽东湾行审备 [2017]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总指挥部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南,正邦路东。
2.2合同估算价: 2750万元
2.3计划工期:2017 年12月4日至2018年2月24日,计划工期82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总指挥部办公楼、食堂、公寓(1#、2#、3#等)、文体中心等室内外装修、场地平整、管网改造、绿化景观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月30日至 2017年
11月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16:00。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1.25 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年11月6日至 2017年 11月10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1月27日14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区一号路北
联 系 人:刘成宇
电 话: 0427-340098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0427-6859695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