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玉市文化中心(昆玉市文化传媒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发【2017】2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援疆71.25%, 中央28.7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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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其他位于昆玉市公共服务中心东侧地块,用地范围四至:东至新民路,南至昆玉大道,西至玉枣大道,北至八一街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272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7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2258.63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29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及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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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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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1-24 10:35:00 至 2017-11-2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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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11-29 9:00:00 至 2017-12-4 16:00:00 ,在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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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12-19 9:00:00 ,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三层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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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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