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华安支行装修改造工程(二次)投标邀请书
福建华星建筑装饰广告有限公司、福建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三盛装饰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华安支行装修改造工程(二次),已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以福银【2017】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华安县支行,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华安县支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华安支行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最高限价:472400.76元
招标范围:中国人民银行华安支行装修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合同价格方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工期(日历天):60
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二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5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3:00 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购买招标文件。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12月05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华安县支行
电话:0596-7362362
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电话:0596-2631717
联系人:小邹
账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560 0866 0018 0100 4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