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海市博物馆和档案馆工程 已由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北海市博物馆和档案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社[2017]127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市财政配套等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北海市上海路以西、杭州路以北,上海路交杭州路西北角
建设规模: 北海市博物馆与档案馆总建筑面积53000 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14000 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为22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展览厅、接待厅、储存室及相关辅助用房;档案馆建筑面积为17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档案库房、阅览室、专业技术服务用房、对外服务用房及相关辅助用房;地下面积14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车库、设备机房及辅助用房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 38113.16 万元 (其中建设工程费用约为35270.06 万元,设计费1079.60 万元,暂列费用:1763.5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40 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天,施工工期为 480 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
2.2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且不得突破中标总价;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北海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结构、装修、人防、消防、给排水(含热水供应)、电气(含机电照明、高低压)、空调、建筑智能、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绿化、二次装修等,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及场地平整等内容。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和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也可由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
3.2.3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单位 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 15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17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现场报名。(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 15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17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 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
验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到场,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设计单位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bhcetc.com、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海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9-203395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附楼 6 、 7 楼 地 址: 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 座16B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陈彦
电 话: 0779-2026710 电 话: 0779-2038244
2017 年 1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