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环闽招〔2017〕第1201号的市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设计)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融发改审批〔2017〕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市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音埔自然村、清荣大道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室内面积约为9565.2㎡(其中本次总装修建筑室内面积为9332.5㎡,其余232.7㎡为博物馆结构加建土建面积),其中地下室(设备层)面积1101㎡,一层建筑面积7636.5㎡(含新增建筑面积1315.3㎡),二层建筑面积825.7㎡(新增二层办公隔层面积);
2.4. 投资总额:人民 约15986.4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245.29 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2.6.2. 内容: 包括结构设计(加建与加固设计,详见结构设计说明)、建筑局部改造设计(加建新增面积)、室内装修装饰、户外平台景观设计(加建)、夜景灯光设计、消防设计、暖通设计、电气(强弱电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智能化设计等专业工程的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6. 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9.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0.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1.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2.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1至2017年 12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 1月 5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245.2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48.282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与龙江路交叉口西南角福清国际商展中心6层;邮编: 350318;
电话: 0591-85228140 传真: / ;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3828909 传真: 0591-83828909 ;
联系人: 小池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9010 7120 9001 0000 014989;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监督机构: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监督电话:0591-8523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