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展览中心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展览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已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发改发[2017]项批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发改发[2017]项批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908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东盐都大道以南,釜溪河以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地约42亩,总建设面积约38000平方米,规划展览中心及配套建设道路、电力、绿化等附属设施,展览馆高度约30米单体结构。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周期为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监理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年 12 月 19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中间小门,联系电话0813-821350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三八路东源半岛14号楼 邮 编:643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13-2627982 传 真:0813-262798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幢1单元501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86094188 传 真:028-86094188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