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谦中心卫生院新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5〕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第二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闽侯县尚干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650万元;
2.3招标范围:祥谦中心卫生院新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改造及附属工程;
2.4招标内容:门诊住院综合大楼部分改造、智能化、手术室、产房医气、部分二次精装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00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按工程控制价1189.6942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27.72万元 ,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并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中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三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
(8)依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文件规定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
(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且承诺到位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满足 榕建筑〔2014〕5号文规定,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 年12 月26日至2018 年1月2 日, 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 下午14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2018年1月22日9时30分)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1月22 日9 时 30 分止,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6.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fjbid.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第二医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桥头东侧 ,邮编: 350112;
电 话:0591-62085009,传真: /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2层,邮编: 350012;
电话: 18950250192 ,传真: 0591-87620550
联系人: 刘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电话: 0591-2206836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5160142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侯房建招2017129”,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