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珠海市西部医疗中心PPP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8-034FW,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80122]-10066号)进行项目资格预审,详情请参见资格预审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申请人参加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的名称、授权主体、实施机构、项目内容及需求、建设投资估算、合作期、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评审办法
1、项目名称:珠海市西部医疗中心PPP项目
2、项目授权主体:珠海市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拟选址西部生态新城起步区A片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08187.8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总建筑面积176430㎡(其中:地上127600㎡,地下48830㎡),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5、建设投资估算:项目全生命周期付费总额约为344490.53万元。
6、PPP项目合作期:本项目的合作期为15年,包括3年建设期和12年运营期。如果项目建设工程提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经采购人批准并书面授权,项目公司可以提前开始运营,运营期不变。
7、投融资结构:本项目中,政府不参与项目公司的组建。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本项目资本金设定为25% (具体项目资本金比例须满足银行等融资机构的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资本金的20%,具体以PPP合同约定为准。
8、回报机制:项目回报机制设定为“政府付费+后勤服务费”。
9、评审办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且合法存续,提供以下材料(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 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月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7年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截止2016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合并)为准。
3、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如为省外企业,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网站页面打印件。
5、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须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网站页面打印件。
6、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自201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国境内承接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时间及建筑面积以合同所载日期为准)。
7、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一成员)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申请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近3年是自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若投标申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8、信用信息: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一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要求社会资本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注: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仅限有一家施工总承包方,资格预审时要在初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且牵头人需书面承诺在联合体中所占股权比例不低于50%。联合体各方应在正式投标前签订正式的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股权比例和权利义务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或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的供应商才有资格申请资格预审。
11、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注:上述1-8项资料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加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第2-8项的原件(独立封装,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按无效处理。
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2841298045@qq.com),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申请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合并)(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提供)。
4、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5、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如为省外企业,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网站页面打印件。
6、申请人(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须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网站页面打印件。
7、业绩证明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总承包方)。
8、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1、申请报名时间:自2018年1月26日起至 2018年2月1日止,每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18年2月24日15时 00 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六、法定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杨宝玉 联系电话:0756-2128251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袁明聪、0756-3361206(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标书售卖)
方欣、0756-3365756(保证金处理) 传真:0756-3361190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