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招核[2018]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新都发改项目工比2018【15】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 |
项目名称 | 旃檀中学体育馆内改造1180平方米文化艺术馆项目施工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 |
实施时间 | 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本工程为旃檀中学体育馆内改造1180平方米文化艺术馆项目,改造面积约1180㎡。 |
建设资金 | 业主按相关规定自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施工1 | 旃檀中学体育馆内改造1180平方米文化艺术馆项目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3)其他要求:
要求1、比选申请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中标并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具备成都市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4、实行建造师和主要技术人员压证施工;5、被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在评审时需提供原件备查;6、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3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3月30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斑竹园支行
账 号:02220100012001000801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8年04月02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C区五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曾华全
联系电话:028-83906039
传 真:028-83906039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