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体育中心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3-201801-10191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体育中心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三、采购预算:项目的总投资为24592.8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686.38万元,建设期利息876.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6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建设地点、主要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7号,总用地面积约13.8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体育中心进行升级改造。
1)翻新改造地块西侧标准田径场及11人制足球场,设置3000人左右的室外看台,同时翻新篮球场4个;
2)在地块东南侧新建体育馆一座,建成集羽毛球馆、游泳馆及培训中心于一体的综合体育馆;
3)在地块中南部建设现代化开放式的体育公园,为市民提供室外戏水、健身等活动场地;
4)建设地下一层面积约18000平方米、机动车泊位600个的室内车库。
(2)项目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PPP合作期限为30年(暂定,最终以实际批复的年限为准),即2018年到2047年(起始年暂按PPP合同计划签订起始年计,以自然年计,最终以实际签订起始年月起计)。其中,根据工程拟建进度,建设期为3年(2018-2020年),运营期27年(2021年~2047年)。
(3)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即“BOT”的PPP模式。项目具体运作为:
1)由荔湾区文广新局担任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确定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并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2)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组织实施荔湾区芳村体育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即是指由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职责;实施机构将芳村体育中心原有的经营性设施交予项目公司,作为政府提供的资源性补贴,由项目公司对芳村体育中心原有和新建的设施进行整体运营、维护和获得收益。并在规定的年限内,项目公司对整个体育中心进行经营管理,通过收取有偿使用费和运营等收益获取合理回报,并在合作期内偿还所有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3)约定的运营年限结束后,项目公司应以符合相关运营管理的考核标准以及约定完好率水平的全部设施和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
注: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参与投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期间(五个工作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委托人持资格预审文件中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原件查验)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1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第一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第一会议室。
十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雅苑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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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20-28338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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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28338027 |
邮编:5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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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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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376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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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7376380-399 |
邮编:5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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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376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