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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委党校及档案馆建设工程

2018-04-19 来源:山东东营市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中共东营市河口区委党校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项目名称:河口区委党校及档案馆建设工程勘察及设计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8-57号

工程规模: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0000㎡,总建筑面积为17860㎡,其中一期建设教学楼4950㎡、档案馆5860㎡、餐厅1190㎡、活动室460㎡、学员宿舍5400㎡,院内绿化、市政等相关配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计划投资182万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工程勘察,招标范围为根据招标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勘察费计划投资12万元。

第二标段为工程设计,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内容,设计费计划投资170万元。

投标人只能投报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也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报名第一标段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投标人报名第二标段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报名第一标段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报名第二标段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黄河口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46-8338187 18562951505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5927365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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