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岳发改〔2018〕80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岳发改比备[2018]116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名称 |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
实施时间 | 3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重点开展两方面的文化建设工作:一是在检务公开大厅二楼打造“检察书屋”。二是在对三楼、七楼屋顶平台漏水进行治理的同时,建设检察文化长廊。 |
建设资金 | 政府财政资金 |
其他 | 若中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信息卡,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现场压证。所有使用虚假资料的投标人,将按《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7)34号)处理 |
施工1 |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①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及建造师信息卡;拟任技术负责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专业为 建筑工程的职称证书和拟任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②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帐单备注栏注明: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比选保证金;若比选申请人采用B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提交网站担保的打印网页的“项目”页面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与网站签订的比选保证金委托保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③必须提供公告第六款第二小点抽取方式中所要求持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④中选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抽取完毕后现场压证;若本项目抽取结束,中选单位提前离场未及时压证,视为自愿放弃中选结果;比选人将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抽取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4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5月03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岳池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池支行
账 号:5100 1747 2360 5150 419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21.17 | 6.05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5月03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九龙镇迎宾大道吴雪艺术中心北侧3号楼)交易大厅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6-5223707
传 真:0826-5223707
电子邮件(E-mail):
2018年04月27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