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通知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且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现修改为:“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应在“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中可以查询,并且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中第十页第十五点修改为:“设计标副本和 U 盘密封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密封袋中,且副本及 U 盘内容不得出现与投标人身份标识有关的任何信息,否则作废标处理。技术标副本封面(详见附件 6) ,技术标副本统一采用 A3 版面(采用 A3 纸,包括封面及内容)封装成册。”
3、招标文件中第六十页第一点修改为:“工程设计目标控制和方案设计制图规格:统一使用A3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工程设计目标控制和方案设计可以装订一起)。”
二、答疑文件:
1、招标文件P45页 3. 荣誉(3分) 投标人设计或施工信息化类建设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设计或施工的信息化类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奖项的每提供得0.5分,最高分为3分。本项最高为3分。异议内容: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施工荣誉。异议依据: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根据建市【2015】102号文件:一、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本项加分项为设计或施工荣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相关荣誉要求为“设计或施工信息化建设项目”,无“特定行政区或者特定行业”要求,作为加分项合法合规;投标人提供信息化类设计或施工荣誉均可得分。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46页 4. 公司实力(6分)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筑业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证书、“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一级”、 “CMMI软件开发能力3级”证书得6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异议内容: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施工资质。异议依据: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项目技术复杂,所涉及的系统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本条目设定投标人条件为加分项,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人资格认定符合国家要求,不满足也可投标,该条款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针对潜在中标人的公司实力要求提出以上资质证书的要求合法正当;所以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人在企业实力方面提供此方面证书也就完全合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46页 5. 人员配备(5分) ①投标人拥有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人员数量,大于等于20人的得2分,大于10人小于20人的得1分,大于5人小于等于10人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②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 异议内容:①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数量的高级项目经理,且人数设置没有依据,同时投标人高级项目经理人数的多少与本项目实施无关。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建造师证书,与本项目实施无关。异议依据: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①考虑此项目大,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人企业在人员配备上要求完整,并且得分权重合理。②根据建市【2015】102号文件:一、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业主完全可以要求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并且只做加分项,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46页商务分评分:2. 投标人提供国家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不提供者或提供不全得0分。 异议内容:设计招标要求与设计能力无关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异议依据: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根据建市【2015】102号文件:一、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本项目要求资质建筑业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同时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也可以投标。招标单位可以用投标人企业荣誉作为加分项。并且加分权重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5、商务分评分:3. 提供“2017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型一级”得5分;提供“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一级”,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异议内容: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施工能力。异议依据: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条款设定要求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一致且重要,作为加分项提出,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人资格认定符合国家要求,不满足也可投标,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本条目设定合法且重要,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单位可以用投标人企业荣誉作为加分项。并且加分权重合理。
6、商务分评分:6. 业绩分:7分 ①投标人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智能化工程合同(包含设计或施工)或中标通知书,每提供一个项目得0.2分,最高得1分。 注: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指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指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指旅馆饭店),科教文卫建筑(指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指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指机场、车站等建筑);居住建筑、商住楼除外。 ②其中单个合同金额≥7500万元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③其中有高职院校智慧校园施工或设计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④其中有高等院校智慧校园施工或设计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放上施工都不合理) 异议内容:①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数施工业绩和经验。②业绩要求特定行业的业绩。异议依据: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和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此项目规划面积约800亩,建筑面积约30.49万㎡,拟建规模为在校师生10000-12000人,总投资约7480万元。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作为加分项完全符合招投标法,除去家庭居住建筑、商住楼外等小型建筑不足代表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32页:6.4.6公共安保系统中提到校园公共安保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等。请问: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消防报警系统吗?
答:本次招标内容包含消防报警系统。
8、招标文件45页:③对整体规划设计方案中提供智能化系统图纸的专业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评审;根据实地考查提供赣南职业技术学校的功能房间统计表、弱电点位规范表、弱电点位统计表、教室大样图;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整体设计方案中提供的智能化系统图纸(不提供直接废标),对其的专业程度、完整程度、准确程度进行横向对比后评分。请问:本次投标需要提供全部的智能化图纸吗?招标文件提及的“根据实地考查”工作量巨大,不现实。建议提供部分大样图、部分典型楼层布置图。
答:图纸是衡量设计成果的重要依据,全部图纸的提供,能充分全面反映设计公司的专业水平,经过专家认证,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可以完成。所以必须提供全部图纸。
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 以上内容调整以答疑澄清内容为准。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2018年5月22日
录入时间:2018-5-22 11: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