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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

2018-05-28 来源:河南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交易编码: 20181444
招标人: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二次装修设计
建筑面积(平方米): 4374.68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设计
网上公告时间: 2018-5-25 9:00:00至2018-6-1 17:00:00
网上报名时间: 2018-5-25 9:00:00至2018-6-1 17:00:00
公告详情: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二次装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经郑州市发改委批准立项,项目位于绿源路北、绿叶路南、天佑街东,需要二次装修设计的建筑面积约为4374.68㎡。

2.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等内容。

2.3 设计周期:30 日历天完成设计,服务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4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合格标准,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及交付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4 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8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5.2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 25 日至2018年06 01 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5.3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6 01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

5.4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5.4.1 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4.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5.4.3 业绩资料及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5.4.4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职称证。

5.4.5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4.6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4.7 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5.4.8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

1) 上述材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 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4)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的规定,本次招标评标时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阅的企业相关信息、企业资质信息的网页版打印件。

5)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出售;

5.7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生产路5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00839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

联系人:刘先生、高先生

电话:0371-63976168/63976198

邮箱:hnxc16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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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二次装修设计
建筑面积: 4375.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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