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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创卫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2018-06-15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21010120180612939101

2018年创卫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创卫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创卫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沈阳市(以签订合同为准)

2.3项目投资:3440万元

2.4项目规模:新建违法停车管理电子警察1000套。违法停车号牌显示屏100块,发光隔离柱10000个,静态交通管理相关标志1000块,新建机非隔离护栏15公里,停车泊位3万个。

2.5设计周期:10 天内完成工程完整的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施工方案;40 天内完成所有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招标(含勘察),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等,按照技术先进、系统实用、结构合理、质量优良、高性价比、高稳定性为原则进行规划系统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7标段划分:

设计招标1标段:新建违法停车管理电子警察1000套。违法停车号牌显示屏100块;

设计招标2标段:发光隔离柱10000个,静态交通管理相关标志1000块,新建机非隔离护栏15公里,停车泊位3万个;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06 148:30 时至201806 19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06 158:30 时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招标文件售出后一律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07 05 09 00 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金剑街2号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邮 编:110000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魏朝辉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4-23108213电话:024-82240592-606

传 真:传真:024-2285009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lncy_one@126.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42201010010013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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