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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

2018-06-26 来源:广东佛山市

 

1.招标条件

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已在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 备案,招标人(建设单位)为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2.2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以南、规划八路东侧

2.3项目概况:学校办学规模为大约30个教学班,总学生数大约800人。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3824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474.08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94亿元(暂定)。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体育馆、教师公寓、学生公寓以及跑道、运动场、道路、广场和其他配套设施等。

2.4 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和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范围为:本项目概算审核、预算编制、变更预算(设计变更、签证)编制或审核、结算审核、项目“四价”备案等与项目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概算审核: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按相关要求及规范审核概算书、提出造价优化建议,协助招标人及工程设计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概算;

(2)预算编制: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出造价优化建议,根据预算审核结果出具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出具预算编制报告、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清单,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或特别条款,审核中标候选人经济标并按要求出具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

(3)变更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其造价进行审核,出具变更预算或预算审核报告;

(4)结算审核:针对结算事宜提出竣工资料整理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审核项目竣工资料根据竣工图、签证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合理性等,对工程结算进行详细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5)在上述各阶段服务过程中,需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工程造价咨询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6)进度款审核:按建设单位要求完成服务期内进度款项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7)每月5日前出具经济分析报告和每阶段咨询成果审批通过后5日内出具阶段性报告,包括项目已发生投资额、工程变更台账、概预算剩余额度、超概预算风险评估。

(8)其它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353680.00元

2.5 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约为 14月(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及结算价备案完成为止,包括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变更预算(设计变更、签证)审核、结算审核4阶段服务内容)。

2.6 服务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项目负责人要求:

4.4.1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需提供相关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人员信息最终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4.3需提供投标人至少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12月至2018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4.4.4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报名时间:2018625900分起至2018629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4.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87169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716900分,截止时间:20187169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716930分。

7.1.3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的安排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人:区工、刘工

电 话:0757-82535071

电 话:0757-82298632

 

传 真: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gddz3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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