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期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期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乐发改审批〔 2017 〕 38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县法院现有资产有偿转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至县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 2017 〕 38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71110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徽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乐至县童家镇黄岭铺村 4 、 5 组 。
2.2 建设规模: 拟建 3508 平方米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的道路硬化、绿化、生态停车位、给排水、强弱电、科技法庭设施、设备等配套建设项目。
2.3 建设工期: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止
2.4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监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含科技法庭设施、设备,其余的施工、监理部分全部招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 [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近 3 年以来至少已完成 0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 [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近 3 年以来至少已完成 1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 不提供 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 143 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www.scggzy.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乐至县人民法院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
邮 编: 641500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26309566
传 真: 028-26309566
招标代理机构: 徽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万达广场 3 栋 2 单元 4 楼
邮 编: 610021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6264666
传 真: 028-8626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