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沙洋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沙洋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沙洋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BHSCG-2018-SY183
三、采购内容:综合楼维修工程。
四、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121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5、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6、投标人及其项目配备人员必须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
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提供资料:
3.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证书;
3.3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银行开户许可证;
3.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资料员)及上述人员近一年社保证明(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人员花名册及缴费凭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的账号和密码,以便现场查询核实);
3.6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7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8信用信息记录;
3.9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3.10供应商及其项目配备人员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的截图;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上述资料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3日9时30分。
九、磋商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采 购 人:沙洋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崔芬联系电话:0724-859134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睿联系电话:0724-8550551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