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荷香桥镇干部小套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隆回县荷香桥镇干部小套房建设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社【2018】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城乡一体化贷款资金、小城镇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回县荷香桥镇干部小套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院内;
2.3规 模:本项目在镇政府院内新建小套房一栋,占地面积303㎡,共42套房,总建筑面积1680㎡,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重要材料等。工程预算总投资约305.41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重要材料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从2018年09月-2018年11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附可查询途径(网址及密码)和劳务合同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并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从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账号在投标保证金的系统里面自动获取,请注意保存账号,各投标人应对投标保证金账号保密。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8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400元,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shaoyang.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sggzy.com)、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975861。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3中标之后,整个施工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业主单位和隆回县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1.4 中标公司严禁将该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一经查实投标人有该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5中标公司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通知隆回县国税局、地税局管理人员确定该项目的税及申报缴税方式。
11.6执行隆办发【2017】2号文件。
11.7凡需提供原件的,须一次性提供到位,不允许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补充。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邵先生联系电话:13875962135
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423号乾城大厦1001
联系人: 李力 联系电话:1817311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