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8-217#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个包 |
施工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应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没有被国家相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相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
1900000元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报名及获取文件方式:
3.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在网上报名;
3.2现场报名及现场提供的资料
3.2.1现场报名:供应商到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55号3楼)进行现场报名。
注: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3.2.2现场提供的资料:施工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3.3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五、公告期限: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10日14时00分至2019年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五开标室。
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楼第五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
联系人: 姜先生
联系方式:18661396313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人:张先生
业务联系方式:0546-8260052
质疑联系电话:0546-8270775
报名联系方式:0546-827077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附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工程量清单)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