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宫河镇东里村农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宫河镇东里村农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正文广发【2018】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硬化篮球场及道路394.4平方米,铺设透水砖814.2平方米,铺设青石条步道3.5平方米,安装道牙石115.8米,安装成品木椅6座,新建乡村舞台一座,安装成品木花廊架9.5米,安装直径4.0石亭一个,景观石1个,太阳能路灯8盏,新建围墙36.24米,新建花园墙86.26米,安装树池蓖33个,新建透视围墙45.8米。招标控制价:712905.28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正宁县宫河镇东里村一组。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4月14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工作日:8:30时至12时,14:30时至17时)。
6、报名地点: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正宁县宫河镇北街02号
联 系 人:吕博
联系电话:18298800010
代理机构: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0栋一单元302室
联 系 人:郑文
联系电话:18298849624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