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天发改基[2018]16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湖学校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内(东临力嘉路,南临新东路,西临新博路,北临宜曲路)。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东湖学校新建项目包括小学部和初中部的建设,小学部建筑拟采用装配式建筑工艺。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3007㎡,代征道路面积为14876.23㎡,净用地面积为68130.77㎡,总建筑面积约为74125㎡(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面积为准)。项目总投资约60724.1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5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8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要求外,各相关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承包人必须确保在2019年7月31日前达到满足小学部招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2)承包人必须确保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整体竣工交付。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 2019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设计补偿费用: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予发放设计补偿费。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招标单位: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18973303815
招标代理公司: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联 系 人:刘宇成、刘宁、陈巧玲
电 话:0731-28828879、1800741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