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八泉派出所和八泉消防站合建项目(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TD-CG-2019-HS013
本招标项目 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八泉派出所和八泉消防站合建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黄发改审批[2018]21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黄石市西塞山区新建路以东、午阳路以北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5070㎡,总建筑面积7149.97㎡(含地下室)。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109.72㎡(含地上建筑5326.55㎡,地下建筑1783.17㎡),配电房40.25㎡。包括新建一座五层综合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4464.8㎡,消防站业务用房2644.92㎡),以及警用训练场、停车场、绿化、道路、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配套工程。代为修缮历史建筑物1处。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246032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05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黄石市西塞山区新建路以东、午阳路以北。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070㎡,总建筑面积7149.97㎡(含地下室)。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109.72㎡(含地上建筑5326.55㎡,地下建筑1783.17㎡),配电房40.25㎡。包括新建一座五层综合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4464.8㎡,消防站业务用房2644.92㎡),以及警用训练场、停车场、绿化、道路、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配套工程。代为修缮历史建筑物1处。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460.32万元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仅作为计算依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设计施工图仅作为计算依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其他: 本公告为固定模板,具体以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请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近三年(查询时间段为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04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4 月 0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 网上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 现场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黄石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下陆区 | 地 址: 公园路裕华城小区2栋0403室 |
邮 编: 435000 | 邮 编: 435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 王文 |
电 话: | 电 话: 0714-306406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9 年 04 月 01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