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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前进小学新建项目工程

2019-05-17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

衡阳市雁峰区前进小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衡阳市雁峰区前进小学新建项目,已经衡发改审[2018]40号文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业主为雁峰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与施工(EPC模式)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雁峰区教育局。
2.2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3703平方米,36个教学班。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食堂,并配套建设广场、运动场、公厕、球场、地埋式垃圾收集点、停车位、景观及绿化工程、道路及室外地坪供电设施、管网设施等配套设施。
2.3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跃林路、金牛山路与玉泉路交汇处。
2.4投资额度: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38万元,设备购置费用7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84万元,预备费378万元。
2.5总工期:720日历天。
2.6质量保修要求:质量要求设计部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标准,施工部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衡阳市雁峰区前进小学新建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实施全面负责,并协助招标方做好群众工作。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4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4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前连续6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6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7.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8.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8.3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中的“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须向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账号:9558831905000030356
5.2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 衡阳市雁峰区前进小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如果未注明用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6.2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及资料5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雁峰区教育局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38757325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82号名仕华府3A栋405室

联系人:蒋经华

电话:0734-2591208、150734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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