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金桥学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冶招【2019】115号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金桥学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冶市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大冶市金桥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92.83亩,总投资约1.2亿元。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大冶市金桥学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12000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06-26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专家评审),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图审),景观设计、附属设计(亮化、校园班班通、校区门禁系统)等全专业设计及后续跟踪服务。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G2019052400100】大冶市金桥学校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2.7其他: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西路二号三楼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7号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 资质, 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05 月 28 日至 2019 年 06 月 0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 网上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 现场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政府网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大冶市长乐大道总部经济中心 | 地 址: 大冶市长乐大道总部经济中心 |
邮 编: 435100 | 邮 编: 435100 |
联系人: 曹先生 | 联系人: 冯加俊 |
电 话: 15072023531 | 电 话: 1597151904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9 年 05 月 28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