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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神农大酒店20、21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2019-06-06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
长沙神农大酒店20、21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次数: 2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神农大酒店2021层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雨发改投备(201940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神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神农大酒店2021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2.3 建设规模:长沙神农大酒店主楼20层、21层二个楼层精装修工程,改造面积约2400平方米。

2.4项目投资:本次招标金额为8597533.62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施工工期:96个日历日(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1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室内精装修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包括但不限于强电、弱电、暖通、消防、家具、地毯、软装、五金、卫浴等)设施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为使工程具备竣工交付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及管理服务。

2.10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及境外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障部门出具的20191月至20193月社保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与方式

4.1报名时间:201966日至20196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7:00(北京时间)。

4.2 报名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报名咨询电话:张国平18874194900

4.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2)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14)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5)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1月至20193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1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4.4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

5.3 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函,投标人应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

5.4 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5.5 保函应采用本项目规定的格式文本(详见本公告附件1)。

5.6 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为150天。

5.7 投标人应将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或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与资格预审资料一同提交。

5.8 投标人和保函开立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基本资格入围方式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同时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合格性及真实性。

6.2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96月 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

6.4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补充文件。

6.5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2)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14)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5)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1月至20193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1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注: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但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文件。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7.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暂行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10招标人

长沙神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31-8588029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神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南路298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0731-85236775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 

联系人:王长征   黄涛 胡亚高

电话:0731-85177557

传真:0731-85177568

邮箱:gcbhngl@126.com

网址:www.hnglzb.com

  

附件1         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格式)

(受益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        (工程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就投标人履行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义务,向你方出具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证保险):

1.本保函(保证保险)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

2.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自2019年___月___日至2019年___月___日止。

3.在本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内,投标人存在下列未履行相关投标义务情形之一的,我方在收到你方提出的书面索赔通知以及本保函(保证保险)原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本保函(保证保险)第1款约定的经济补偿金。

(1)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你方签订合同;

(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或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担保;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未载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应当由保函(保证保险)开立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外。

4.你方的索赔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索赔通知应当列明索赔金额,由你方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提交索赔通知的同时出具一份书面申明,申明索赔款项并未由中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3)索赔通知书必须在本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内邮寄或送达以下地址: 。

5.本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届满,无论是否将保函(保证保险)原件退回我方,本保函(保证保险)自行失效。我方在本保函(保证保险)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此后提出的要求我方履行担保责任的主张无效。

开立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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