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惠济区2019年城市建筑楼体亮化改造提升工程EPC项目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惠济区2019年城市建筑楼体亮化改造提升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惠济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迎宾路(黄河迎宾馆-中州大道)、新城路(天河路~文化路)、天河路(开元路~京广快速入口)沿街楼体亮化工程;
第二标段:开元路(天河路~花园路)、江山路(南阳立交~连霍高速)沿街楼体亮化工程及智能控制系统;
2.4投资总估算:9760万元。
2.5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提交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亮化效果设计方案;亮化效果设计方案确定后7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施工工期:自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工;
2.6第一、二标段: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满足郑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政策规定。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规定,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第一、二标段:惠济区2019年城市建筑楼体亮化改造提升工程效果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全部内容的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及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内容。
2.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第一标段:
3.1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格: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照明设计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3.3.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机电、机电一体化、电子、电气相关专业)且没有在建项目;
3.3.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时间为2019年1月至今)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照明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不予认定;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已完工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3.6.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第二标段:
3.1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格: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照明设计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3.3.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机电、机电一体化、电子、电气相关专业)且没有在建项目;
3.3.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时间为2019年1月至今)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照明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不予认定;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已完工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3.6.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如在多个标段内排名第一,将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其他标段由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7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6015房间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1通过报名者,请于2019年6 月20 日至2019年6 月27 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上午10:00整;
6.2投标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A区第三开标室;
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639520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681093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